新春佳节,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,也是食物中*和胃肠道疾病的易发期。为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,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,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减少外出就餐,如确有需求请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科学合理饮食。
一、外出就餐注意事项
一是寻找“笑脸”就餐。应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的饭店就餐,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。建议选择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A(优秀)或B(良好)级“笑脸”及实施“明厨亮灶”的餐饮单位就餐。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,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。
二是谨慎选择食物。拒绝食物野生动物和“长江鱼”。不要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,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;慎重选择卤菜凉拼、凉菜冷食、四季豆、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;尽量不要食用“新奇”、“野味”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。
三是科学合理饮食。节假日期间,应节制饮食,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,可能诱发急性肠胃炎、胰腺炎、胆囊炎,尤其是患有糖尿病、高血压、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,低盐饮食、荤素搭配、平衡膳食,多食富含纤维素、维生素的新鲜蔬菜、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。
四是严格疫情防控。就餐人员佩戴口罩,体温正常,出示“健康码”“行程卡”配合测温方可进入就餐场所,对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做好人工服务引导。保持一米以上安全就餐距离,同向就餐。反对餐饮浪费,倡导厉行节约,使用公勺公筷。
二、居家饮食注意事项
一是购买放心食材。食品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,不购买腐败变质、有*有害、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,留存票据。不购买、不食用来源不明或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,防范网购进口冷链食品存在的风险。
二是做到生熟分开。加工和盛放食品时,应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;生熟食品放置亦应严格分开;使用冰箱冷藏食品时,生熟食品应分层放置,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。
三是做到烧熟煮透。食品应当烧熟煮透,不要过于追求菜肴的鲜嫩和避免食物的体积过大,避免产生未烧熟煮透的情况。冷藏或过夜的熟食、剩饭菜,在感观辨别确定未变质的前提下,食用前须彻底加热,隔夜食品不要多次加热食用。
三、餐饮服务单位注意事项
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严格按照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进行加工制作,热食类一定烧熟煮透,冷食专间规范加工制作,加工过程中分类保存原料、半成品和成品,餐饮具规范清洗、消*;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,禁止发烧、咳嗽等有碍食品安全的人员上岗,网络订餐实行“食安封签”、“无接触配送”。
二是严控食品安全风险。着重从食材购进、加工制作、防止交叉污染三个环节控制食品安全风险:原料计划购进,使用新鲜食材,不购进高风险食材,严禁采购、加工、使用来源不明、过期、腐败变质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,严禁采购、加工、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,严禁采购、加工、使用来自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。
三是应加强自身防控。经营中严格执行测温、消*、不戴口罩禁入、无健康绿码禁入、控制消费人员、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,提醒消费者除用餐时间外全程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,要主动提供并提醒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,提倡适量点餐,文明用餐,防止餐饮浪费。
四、食品安全问题投诉
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,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。一旦发生恶心、呕吐、腹痛和腹泻等疑似食物中*症状要立即就诊,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。同时,注意保存好就餐发票、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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